作为以市场机制创新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绿色电力交易开启了中国绿色电力消费新模式。随着全国电力交易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各企业对于绿色电力交易的需求日趋增长,电力市场中的绿色电力交易也愈发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简称“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于我国现阶段受制于能源供需逆向分布和电网调度难等问题,企业面临着买不到绿电、买不到价格合适的绿电等困难。WWF建议,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引下,建立全国统一绿电交易市场并尽快开展绿电现货交易试点,高效利用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满足企业绿色电力消费需求,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从国外实践来看,随着新能源比例的不断提高,建设大范围绿色电力市场已成为国际发展主流趋势,例如:欧盟的绿电市场已覆盖27个国家;日本也采取了多种措施促进跨区电力交易;美国在不断扩大其绿电市场范围。因此,WWF建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绿电交易市场,并对绿电市场建设阶段、交易品类和交易机制做如下建议:
(一)对四个分步发展阶段的建议
转型期:“十四五”中期阶段(2023年)
绿色电力参与市场规模扩大,可再生能源项目(含有补贴项目、平价上网项目)将全部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由国家保障性收购的绿色电力可同意参加绿色电力交易。
建设期:“十四五”末期阶段(2024-2025年)
新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升,参与市场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保障利用小时数逐步降低;存量新能源电站发电量市场化消纳比例明显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范围和规模扩大,开展统一的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与绿证交易。
融合期:“十五五”阶段(2026-2030年)
新能源装机跨越式增长、成为主导电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新能源参与市场的政策体系基本成熟,逐步取消新能源保障利用小时数;市场成为新能源消纳的主要手段,绿色电力市场交易与绿证市场实现全覆盖。
运行期:远期阶段(2030年以后)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运行期。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建成,新能源全部通过市场进行消纳;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市场交易机制成熟完善,电力市场与碳市场有机衔接,电能价值、绿色价值、容量价值、安全稳定价值通过市场充分体现。
(二)对交易品类与交易机制的建议
在交易品类上,当前我国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以电量交易为主,目前已开展火电长协和现货交易、绿电长协交易试点。但基于发电量的长协交易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特点匹配度低,绿电更适合现货交易,且更能体现其成本优势。为了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我国应尽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开展绿电现货交易试点。
在交易机制上,应以市场化为方向,推进科学合理的电价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电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统筹完善碳市场、绿证市场、绿色金融等机制。推动金融、财税部门支持双碳发展。
WWF一直致力于推动全国绿色电力市场交易,并针对国内外绿色电力市场发展情况、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与绿色电力市场交易的发展趋势等议题展开研究。WWF愿意与各方携手,积极倡导并协助健全全国统一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共同创造一个低碳和具有韧性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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