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双碳领域政策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一、绿色低碳发展领域
绿色低碳政策与标准已形成“国家顶层设计—行业专项规范—地方创新实践”的多层次体系,覆盖能源、交通、建筑、工业等重点领域。以下是相关政策及方案的综合梳理:
1、《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领域: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限购。
公共领域电动化:推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和零排放货运车队发展,优化通行支持政策。
2、财政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
2024年12月23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2025年财政政策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横向生态补偿、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如大气、水、土壤治理)及绿色低碳财税框架构建,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
3、建筑领域绿色标准全覆盖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要求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并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4、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信行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计划到2025年完成制修订50项以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覆盖通信行业能效评估、碳足迹核算、绿色制造等,强化产业链低碳转型的技术支撑。
5、钢铁行业
5.1 《钢铁行业轧钢工序单位产品碳排放技术要求》(YB/T 6231-2024):明确轧钢工序碳排放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推动企业技术升级。
5.2 《不锈钢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技术要求》(YB/T 6230-2024):解决能耗数据标准化问题,提升行业能效水平。
二、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1、《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项目分类与重点方向
1.1 源头减碳类(22项):聚焦非化石能源开发、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绿氢示范等,例如100MWh重力储能、350MW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1.2 过程降碳类:涵盖工业、建筑、交通领域,如福建龙岩的生物柴油项目(年减排57万吨)。
1.3 末端固碳类:以CCUS技术为主,如华能正宁电厂的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项目(捕集成本达国际领先水平)
2、《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
技术分类与重点领域
2.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项):包括可再生能源开发、智能电网等技术。
2.2重点领域降碳(59项):覆盖工业(28项)、建筑(11项)、交通(15项)、农业(5项),例如农业领域的“粪-沼-蔬”生态循环技术123。
2.3其他技术:数智赋能(14项)、非二氧化碳减排(7项)、储碳固碳(3项)
三、重点用能用水单位节能节水政策和标准
1、国家层面政策与标准
1.1《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或地方政府指定的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的单位。
1.2《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
1.3《节约用水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
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分行业制定节水指标,推动农业、工业、城乡节水协同。
2、行业规范与技术标准
2.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重点单位需配备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实时上传。
2.2节水技术目录
《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
四、管控高耗能项目的政策和要求
国家发改委《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
1、新增项目:对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的“两高”项目,国家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窗口指导,审查能效水平、环保要求及产业政策符合性;
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根据能耗双控目标严格审批,严控低效产能。
2、存量项目:各省需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含在建、拟建、存量),明确淘汰、改造或限制措施,并动态报送国家发改委。
3、考核与监管强化
能耗双控目标分解至各省,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轨制。完成激励目标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免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地方政府领导班子评价体系,未达标地区将被通报、整改甚至问责。
4、动态监测与预警
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发布能耗双控“晴雨表”,对进度滞后地区实施窗口指导。强化节能监察能力,严查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五、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再生材料使用相关政策文件
1、《关于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提出,到2025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40亿吨,再生资源年利用量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5万亿元;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循环利用体系。
2、《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以旧换新政策与资源循环升级
回收循环支持: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资源回收平台建设,推动“两网融合”(生活垃圾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协同),培育骨干企业。
4、《再生料使用管理规范》
5、《家用电器中再生塑料使用技术规范》
六、绿色消费激励机制
1、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实施的“两新”政策(设备更新、以旧换新)
提出对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等提供购新补贴。例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家电以旧换新品类新增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一级能效产品销售额占比超90%。
2、《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明确到2025年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
七、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
1、《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
第二批试点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探索不同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的碳达峰路径,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重点任务包括建立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推动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并完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
2、《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第二批试点聚焦“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强调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并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八、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1、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首次明确要求“建立一批零碳园区”,并将其作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重要抓手。
2、“十五五”碳达峰行动
国家发改委:2025年1月提出统筹谋划“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快零碳园区布局。
3、《零碳工厂评价规范》
4、《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九、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碳排放统计核算,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
1、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分三阶段推进碳排放双控:
2025年前: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测计量能力,为“十五五”全面实施奠定基础。“十五五”时期: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建立碳达峰考核制度。碳达峰后: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化碳中和目标考核。
2、碳排放统计核算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覆盖地方、行业、企业、项目和产品的全链条核算体系,并强化数据监测与考核机制
3、产品碳足迹
3.1《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五部门联合印发)明确到2025年制定50项重点产品核算规则、初步建成行业数据库,并建立国家碳标识认证制度;到2030年全面完善标准体系,覆盖200项重点产品。
3.2《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
3.3《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4、碳足迹标识
4.1《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4.2 《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
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扩围
1、《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2、《水泥、铝冶炼、钢铁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十一、煤电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
《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提出三种低碳化改造方式:
1、生物质掺烧:利用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改造后机组需具备10%以上生物质掺烧能力,显著降低燃煤消耗和碳排放4614。
2、绿氨掺烧: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制绿氢合成绿氨,替代部分燃煤,改造后机组绿氨掺烧比例不低于10F14。
3、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采用化学法、吸附法等技术捕集二氧化碳,用于驱油、制甲醇或地质封存
十二、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
1、《巴黎协定》
中国积极推动《巴黎协定》全面实施,主导或参与国际气候谈判,提出“中国方案”完善国际气候遵约机制。在《巴黎协定》框架下,中国与遵约委员会密切沟通,定期提交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确保国内政策与国际规则衔接。
例如,按期提交国家自主贡献(NDC)报告,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年度报告,公开减排进展与经验,提升气候数据透明度。
2、《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
完善气候观测网络和灾害预警系统,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强化农业、交通等领域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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