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体育

图片
2010年成立的中国首家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会议观察员组织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成员单位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4A级基金会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 8610 84239412
  • thjj#thjj.org
首页 > 管理信息 > 公告通知 > 正文

老牛冬奥碳汇林项目(造林施工)招标公告

媒体:原创  作者:必威体育
专业号:必威体育
2016/8/8 15:10:25

1、招标条件

老牛冬奥碳汇林项目(造林施工)已由必威体育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必威体育,招标人为必威体育,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BHJ1607-ZJK036-1

项目名称:老牛冬奥碳汇林项目(造林施工)

建设规模:造林绿化31130亩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崇礼区、赤城县、怀来县。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造林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期:累计85个月,2016年9月到2018年9月底为造林施工期。2016年10月到2023年10月底为抚育管护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造林、荒山造林或碳汇造林的业务范围(营业执照),且具有三年以上的造林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造林施工能力;拟任施工项目经理需具有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提出申请。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施工联合体投标。

3.5、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稳定的苗木供应来源,需自有苗木基地或2016年与其他苗木基地签约(合同期在三年以上),苗木基地所在地必须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内蒙古中西部、河北北部、山西西北部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金鑫大厦401  电话:0313-5985700)持本招标公告4.2款之规定内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两套(A4幅面,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金鑫大厦4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必威体育官方网站》、《基金会中心网》等媒体同时发布。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必威体育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政编码:100714

联系人:侯远青

电话:010-842394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19号8号楼(金鑫大厦401室)

邮政编码:075000

联系人:肖永华

电话:0313-5985700

传真:0313-5985711

 

必威体育
2016年8月8日 15:00
阅读 2480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